近日,《太原工业学院章程核准稿》正式通过山西省教育厅核准(晋教审批〔2022〕8 号),并发布实施。
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,是学校内部治理的“根本法”,统领学校内部规则体系。学校高度重视本次章程修订工作,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组,全面负责章程修订的组织领导工作。自2021年12月启动以来,经过学习调研、初稿起草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充分论证、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院长办公会会议、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审定,审慎修订,形成《太原工业学院章程(修订核准稿)》,报省教育厅核准。
新章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重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,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。主要包括序言、总则、举办者与学院等共十章一百五十一条。将“全面建成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工业院校”的战略目标、上级“放管服”措施和学院最新办学成果等载入章程,增设国际交流合作、教材工作领导组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等具体内容,删减部分冗长和过时的条款,使章程用语更加准确、简洁、规范,条文内容更加明确具体。
此次章程修订彰显了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,补充了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新要求,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,进一步体现和保护了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,充分反映了学校办学特色。下一步,学校将继续组织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工作。同时,也将以此为契机,不断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,提高依法治校、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,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工业院校而努力。
(供稿:发展规划部)